1、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可预约时间为:7:00至21:00。

2、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仅受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、离婚登记申请、补领结婚证和补领离婚证的预约申请,其中结婚登记和补领结婚证提供线上预审服务。

3、预约当事人应选择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预约,且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。

4、补领结婚证预约只向内地居民开放,且满足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姻系统中有档可查”“档案信息与现身份信息一致”两个条件时才能预约。

5、网上预约须提前两个工作日进行申请,如不能按时到现场登记,请至少提前一天撤销预约。

6、预约结婚登记和补领结婚证需提供如下材料进行预审:

婚姻状况为未婚的,请提供本人 身份证正面 身份证反面 户口簿首页 户口簿本人页 ( 集体户口提供有单位盖章的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卡片 )

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,还需提供“离婚证书”(“ 离婚证 ”或“ 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 ”或“ 人民法院判决书(一审需附生效证明) ”)

如是跨省通办的,还需提供“ 居住证

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除了提供①所需材料外,还需提供“ 配偶死亡证明

军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、“军人证件( 军官证士兵证 )”及“ 军人婚姻登记证明

7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公民身份号码不一致的,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。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不一致的,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
8、系统显示预约查询号页面即为提交成功,再次预约需要取消当前预约。收到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的短信即表示预约成功,也可通过网上预约查询。

9、预约成功后,当事人双方应当携带以上证件(原件)、相关材料、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,亲自在预约时间内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。

10、因自然灾害、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原因,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,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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